为期三年的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已进入收尾之年。为实现好创建活动的“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的初衷,该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促学习成果的转化。
景德镇中院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好学习规划。在学习方式上体现多样性,要结合专业特点,发挥团队优势,攻克新、疑、难课题。既采取“向外辐射”,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又采取“内部交流”,通过举办法官讲坛和讲座,提升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在学习内容上体现多重性,对学历较高、理论较强的同志,安排新、疑、难法学理论课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写好学术论文;对一般学历的同志,注重抓好专业法的理论学习和司法技能的提升。在活动中,加大量化管理的力度。每月举办一次“法官讲坛”,每周五下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各支部每季度均要组织一次“法官讲坛”,确定中心议题和中心发言人。
与此同时,该院要求各部门,对照创建活动方案,搞好活动总结,重点是分析情况,找出不足;分部门召开案件评析会,对基层法院和各业务庭一年来发回重审或被改判的案件进行公开评析,邀请上级法院的同志、法学专家及业务骨干组成评析组,对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认证到法律适用、从语言文字逻辑到裁判文书格式等进行解评和分析,对评析结果进行通报,并将对部分典型案件进行网评,以此真正起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共同提高的效果。该院将在年底对全院在职法官组织一次综合素质测试,以此检验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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