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斌同志1993调入乐平市人民法院工作, 2002年2 月被调到农村法庭,现任众埠人民法庭副庭长。在法庭工作的四年中,他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热情服务,在审判中注重调解,善于调解,化解矛盾,做到了案结事了,深受当地党委、政府和百姓的好评。2005年至2006年7月,左斌共审结各类案件 117件,其中调解、和解撤诉结案的101 件,调解率为86.3%。
一、附四个案例
1、众埠镇湾头村的吴某因一场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瘫痪在床,肇事者赔偿了吴某20余万元。吴某的父亲将赔偿领取后存入了自己名下,吴某的妻子刘某抛下两正在上小学的孩子外出打工。2006年3月,刘某向众埠法庭起诉离婚。考虑到吴某行动不便,左斌决定巡回审理,在吴某家中就地开庭。法庭离吴某所在的湾头村有约15公里的路程,途中要经过一条50米宽的河。4月25日正是开庭的日子,由于连日暴雨,河水猛涨,淹没了河面上的桥。遇上这样情况本可以依法延期审理,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正在等待法庭来人解决,不能失信于民,左斌还是带着书记员冒雨出发,乘临时渡船过河,然后搭乘三轮车赶到吴某家中。看到全身湿透的法官,双方当事人为此感动了,说想不到这么大的雨你们还是赶来了,法官,不要开庭了,什么都好说,我们听你的。经过一上午的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2、众埠镇秧坂村与弋阳县邵坂村相邻,历史上两村为争山争水多次发生过大规模械斗。2005年8月的一天,邵坂村的邵某在山上砍柴时,恰逢秧坂村的马某在同一山上砍树,树被砍倒时不慎砸在邵某的头部,造成邵某颅骨骨折。事发后,经两村干部多次调解,均因双方分歧过大而无果。后邵某向从埠法庭起诉。2005年9月3日,星期六,在家休息的左斌接到邵坂村干部的电话,说邵某已经死亡,其家属正在组织人要将尸体抬到马某家中。左斌听到此情况后向领导汇报,并通知了两地的公安派出所和乡政府,立马赶到邵某家中。在多方劝解下,邵某家属冷静了下来,但仍然提出了较高的赔偿要求,并称问题不解决好就不埋葬。而马某认为邵某是死于高血压,只同意部分赔偿。为防止矛盾激化,造成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左斌认为解决该纠纷的最好办法是短期内调解解决。在以后的两天里,左斌会同两地乡干部、派出所民警不分昼夜地奔波于秧坂村和邵坂村,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于使邵、马两家达成了一致的赔偿意见。就这样一件棘手的案件在左斌的努力下成功地化解了。
3、农村法庭的工作离不开当党委、政府的支持,但法庭的审判也不可避免地会触及政府的利益,如何协调好法庭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确保司法公正是法庭工作的重点之一。众埠法庭所辖的南港村为筹资建水泥路决定以竞价的方式出售一片山林,上饶县的商人周某参加了竞价,并以最高价取的了山林的经营权。后由于双方就采伐许可证的办理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合同不能履行,周某提出要南港村退回其事先交纳的50000元押金,其放弃经营,而南港村认为周某违约,要没收周某的50000元押金。为此,周某向乐平法院港口法庭起诉,后该案转众埠法庭审理。左斌接到案子后,一方面面临的是原告对众埠法庭的不信任,一方面当地党政领导出面要求法庭维护群众的利益,部分群众亦上书要求追究周某的责任,否则联名上访的压力,同时市人大代表也过问此案。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损坏法院公正形象,影响法庭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造成群体上访。面对复杂的情况,左斌经过审理掌握基本案情后,向人大领导作了汇报。在以后的二个月里,左斌反复与当地党政领导进行沟通,取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多次组织原、被告及代理律师进行座谈调解,宣讲法律,最终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达成了调解协议,南港村当场返还周某30000元。该案的调解结案,既维护了原告的利益,又防止了一件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得到人大、当地党政机关的充分肯定。 |